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07-13
一、负责全校师生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工作;
二、做好心理危机预防、干预及预后工作;
三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;
四、建立并管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;
五、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心理辅导工作;
六、开设并管理心理热线,指导学生开展朋辈辅导工作;
七、做好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,组织专业培训、个案督导等;
八、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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